春季是全年蚕桑生产的关键阶段,夯实桑园管理与抓好春蚕生产,直接关系全年蚕桑产业效益、蚕农增收和产业稳定发展。为全面落细落实各项生产措施,筑牢产业安全防线,推进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现就做好2026年春蚕生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桑园管理,全面保障桑叶优质高产
(一)抢抓春耕施肥。一是规范春耕培土。针对土壤板结,冬季未翻耕的桑园,可利用春季气温回升窗口期抓紧完成深翻培土,深度20厘米以上,能有效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升桑树根系呼吸、养分吸收能力,促进春芽萌发整齐健壮。二是彻底清园除杂。同步清理桑园杂草、枯枝落叶及各类废弃物,集中清运销毁或无害化处理,切断病虫害越冬传播链条,减少病虫基数。三是科学精准施肥。春季施肥以速效性复合肥为主,采用三角穴施、条沟施方式,施肥后及时覆土保肥;叶用桑园亩施速效复合肥30-50公斤,果叶兼用桑园亩施复合肥80-100公斤,严禁撒施、浅施,确保肥效利用充分。
(二)加强树形修整。对于冬管修枝整形不到位的桑园,抓紧完成补修补剪,彻底剪除细弱枝、病虫枝、干枯枝、枯桩残桩,保持桑树树形整齐、通风透光。结合气温波动回升特点,密切监测桑树发芽长势,适时开展疏芽留条工作,去除过密芽、弱小芽、病虫芽,合理保留健壮枝条,保障养分集中供给,提升桑叶产量和品质。
(三)强化病虫防控。一是全面喷施开园药。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期的桑树专用农药,全园彻底喷施防治,做到树冠、枝干、地面全覆盖、不留死角。二是常态化监测巡查。加强病虫害监测预报,春季重点防控桑象虫、桑尺蠖、桑毛虫等食芽食叶害虫,紧盯桑螟发育进度,落实“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要求,坚持“防治结合、治早治小”。三是有针对性防控专项病害。叶用桑在桑椹开花期、青椹期,及时人工摘除雌花、幼果,阻断断梢病传播途径,减少病害发生。四是及时参考病虫情报。对照《重庆市桑树病虫情报及防治要点》,精准掌握各类病虫害发生规律、识别要点和科学防治方法,杜绝盲目用药、违规用药。
(四)加强地布管护。采用地布覆盖除草的桑园,要及时揭开地布进行风化晾晒,让土壤充分接触自然光照、通风透气,改善土壤团粒结构和通气性,激活土壤微生物活性,恢复土壤地力;晾晒结束后规范铺设地布,做好修补整理工作,延长使用寿命,发挥长效除草作用。
(五)紧盯灾害预警。春季阴雨寡照天气频发,易出现短时强降雨、倒春寒、强降温等极端天气,极易诱发桑树病害,影响桑芽萌发。各区县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预报预警信息,提前疏通桑园内外沟渠,清理排水管网,重点做好低洼地块、积水地块的排涝降湿工作。
二、认真做好蚕前管理,助力蚕业生产提质增效
(一)严把清洗消毒关。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消毒防病方针。养蚕前7-10天,务必对小蚕共育室、养蚕大棚、智能养蚕车间、储桑室等蚕室及附属室,蚕箔、蚕网、切桑机、饲育设备、方格簇等蚕具,以及蚕室周边环境、进出道路等区域,参照“清扫-冲洗-晾晒-消毒-熏蒸”的规范流程,开展全方位、无死角清洗消毒;消毒后密闭蚕室,做好防护管控,避免二次污染。
(二)落实生产计划。各区县结合本地桑园面积、桑树长势、养殖条件,科学制定春季养蚕计划,合理布局多批次滚动养蚕模式,避免集中养蚕导致桑叶供需失衡、设施紧张、劳动力供给不足。提前摸排用种需求,及时对接正规供种单位,保障蚕种足量、按时供应;严格蚕种质量监管,注重查验供种单位经营许可证、蚕种质量合格证等相关手续。严禁违规调运市外蚕种,确需市外调入的,必须严格执行“调种必报、入市报备”制度,全程监管蚕种运输、检疫环节,严防不合格蚕种流入。各业主要根据生产规模,采购充足的肥料、桑树专用农药及生产资料,满足桑树施肥、病虫害防治需求;备齐蚕药、消毒药剂以及蚕箔、蚕架等养蚕物资及器具,确保生产顺利开展。提前物资采购计划,严格把控产品质量,避免因物资短缺或质量问题影响生产进度。
(三)全面检修设施设备。提前对切桑机、自饲育设备、温湿度调控设备等蚕业生产仪器设施,开展全面检修、保养,养蚕前完成开机试运行、功能检测,及时维修故障设备、更换老化零部件,确保各类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安全可用,满足标准化、集约化、智能化养蚕需求。
三、加强关键环节管理,保障蚕业生产稳妥有序
(一)落实饲养关键技术。一是严把桑叶质量。规范做好桑叶采摘、运输、储存管理,采摘适龄、优质、无病虫桑叶,避免露水叶、泥沙叶、变质叶饲喂,严格执行良桑饱食要求,满足各龄蚕生长需求。二是严守蚕期防病制度。落实“踏灰入室、洗手给桑、专具饲喂、分区管理”等防疫要求,病死蚕、蚕沙等废弃物集中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丢弃,避免蚕病交叉传播。三是精准调控环境条件。小蚕期重点做好保温保湿,营造稳定适宜的生长环境;大蚕期强化通风排湿,降低蚕室湿度,减少病害滋生。四是抓实精细化管理。规范做好眠起处理、匀蚕扩座、分龄饲养工作,及时淘汰迟眠蚕、弱小蚕、病蚕;强化上簇管理,选用优质簇具,合理控制上簇密度,做好簇中温湿度、通风管控,提升蚕茧结茧率和优质茧比例。
(二)加强信息沟通协调。主动对接桑园周边农业种植业态主体,建立病虫害防治信息共享机制,提前沟通粮食、蔬菜、果树等作物的用药种类、时间、剂量、范围,错开蚕桑关键养殖期,协调优化施药方案,避免交叉污染,保障蚕农经济利益。严格落实僵蚕养殖安全管控要求,主要蚕茧生产区域不从事僵蚕生产活动,防止交叉感染、影响蚕桑主业安全。
(三)严防农药中毒风险。严格规范桑园用药管理,采购、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蚕桑专用农药,严格按照说明书控制用药剂量、浓度和安全间隔期,严禁擅自加大药量、乱混农药。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科学化学防治”绿色防控模式,减少农药使用频次和浓度。密切关注周边农田、林地飞防作业和作物施药信息,划定桑园防护区域,设置警示标识,严防农药漂移污染桑叶,避免蚕农药中毒事故发生。
四、强化组织保障,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春季蚕桑生产工作,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定期研判生产形势,及时解决桑园管理、蚕种供应、病虫防控、技术指导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蚕业技术推广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实时跟踪桑树长势、病虫发生、市场价格、蚕农诉求等动态信息,及时向我站报送产业生产进展、经验做法等信息,确保上下信息畅通、指挥调度精准。
(三)强化示范推广。充分利用培训会、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大优质桑蚕新品种、绿色种养新模式、智能养蚕新装备的推广力度,打造一批蚕桑生产示范基地、标杆种养大户,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立足各区县资源禀赋,推动蚕桑产业与文旅、电商等业态融合,延伸产业链、提升附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