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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一. 综合办公室

负责处理党政日常具体事务;负责机构协调、安全稳定、督查督办、档案、保密、信访工作;负责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办公运维、租赁开发工作,负责编制资产采购计划、购置、领发工作;负责联络宣传、政务信息、网站建设工作;负责文件收发、编印、传阅工作;负责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职级晋升工作;负责职工薪酬、福利、目标管理、综合服务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 财务审计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内控制度、内部审计、项目监督、经费收支工作;负责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和物资集中采购工作;负责资金预算、决算和财务费用报销工作;负责财政、税务、工商、审计及其相关机构的联系工作。

三. 蚕桑发展科

负责落实蚕桑产业发展方针、政策、措施;负责起草蚕桑产业发展计划、标准和规范;负责站内产业项目的申报、组织、管理、实施;负责蚕桑产业技术指导与服务;负责新桑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组织新桑品种审定相关工作;负责蚕桑发展信息、统计数据的收集编辑工作。

四. 质量检验中心

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相关工作;负责桑、蚕、种质量检验、检疫、检测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起草质量检验相关制度、规范、程序等文件;负责检验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站内检验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检验设备安全、计划采购工作;负责质量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

五. 蚕种管理科

负责贯彻执行蚕种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负责蚕种生产技术指导与服务;负责蚕种事业的发展规划、调控以及蚕种资源管理;负责蚕品种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组织新蚕品种审定相关工作;负责蚕种生产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以及质量报告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