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6日至7日,市质检站对市蚕科院送检的2批桑蚕原种母蛾共计1069张毛种进行了检验,所检批次未发现微粒子孢子,按照《桑蚕原种》(GB19179-2003)质量标准判定全部合格。
微粒子病是由微孢子原虫感染家蚕而引起的一种严重危害蚕业生产的传染性蚕病,可通过蚕种继代进行胚种传染。做好生产过程中母蛾微粒子病检验及管理工作,是控制微粒子病发生、保证蚕种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
此次蚕种质检工作根据《桑蚕原种》(GB19179-2003)、《桑蚕原种检验规程》(GB/T19178-2003)的有关要求和规定,采用集团磨蛾检验法,严格遵守拆盒投蛾、磨蛾过滤、离心沉淀、震荡取样、镜检观察等流程,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通过开展蚕种检验检疫工作,加强对重庆市蚕种生产质量控制,有效防范微粒子病的传播,确保来年蚕种生产安全。